学生奖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生奖助 > 正文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时间:2023-06-20   来源:学生处   点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南京财经大学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积极构建物质帮助、能力拓展、道德浸润、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执行

一、国家资助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

申请条件: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标准:每人每学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以上级部门下达名额为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以上级部门下达名额为准。

3.国家助学金

申请条件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设2-3档。我校设为3档即:一档43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高校与其它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对象主要为来自未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如新疆、西藏地区的学生。

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如有结余可用于生活费。本科生每年贷款最高金额为16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最高金额为20000元。

5.服义务兵役等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在当年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并且只能享受一次。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二、学校奖助

学校的奖(助)学金分为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素质拓展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

1.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为奖励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而设立。根据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及学生学期学分绩点,按专业年级排名,确定奖励人选。学生学期学分绩点以教务处统计资料为依据。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校1-3年级在校本科生。

一等奖学金:学期学分绩点达到3分及以上者,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4%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期/人;

二等奖学金:学期学分绩点达到2.5分及以上者,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8%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奖励金额为500元/学期/人;

三等奖学金:学期学分绩点达到2分及以上者,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名,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25%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奖励金额为200元/学期/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

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学生成绩有明显进步,本学期学分绩点较上一学期有较大提高,但本学期未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者。学习进步奖自一年级第二学期起至三年级第六学期止,每学期评定一次,与学习优秀奖学金不可兼得。

评定条件及比例:本学期学分绩点达到1.5分及以上,且较上学期有所提高,根据专业年级学生个人学期学分绩点提高程度(即本学期学分绩点减去上学期学分绩点的值除以上学期学分绩点)排序,结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按参评人数5%的比例,从前往后择优评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3.素质拓展奖学金

为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三商(智商、情商、灵商)并举”“五能(外语、计算机、沟通、写作、专业技能)并重”、“四学会(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的要求,特设立素质拓展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第二课堂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素质拓展奖学金涵盖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及精神文明等多方面内容。

评定原则及程序:

(1)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校1-3年级在校本科生

(2)素质拓展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20%,奖励金额为400元/学年/人;

(3)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根据基本条件及评定细则组织评议,学院评审小组按条件、比例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学校为了促进人才培养、奖励优秀学子而设立的校级最高荣誉奖。校长奖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校长奖学金分个人和集体两类。个人类奖项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集体类奖项奖励人民币2-5万元/项。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校长奖学金不设具体名额、比例。评选时间为每年五月。

5.专项奖助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毕业生深造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道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优异新生(简称新生,下同),符合当年新生奖学金评审条件,可享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审条件、奖励金额、名额及获奖名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于每年9月初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于新生开学典礼时予以表彰,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评定对象: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定方法:见《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四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奖励金额:500元/人。

3)优秀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奖学金

评定对象: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优秀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者

奖励金额:1500/人

评选比例:毕业生总5%

4)毕业生深造奖学金

评定范围:截止毕业生离校前,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并被本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且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奖励金额:1000元/人;

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

6.学费减免

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每学年秋季学期申请

7.绿色通道

针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8.特困生补助

因突发事件导致学生面临短期内无法自行解决、并将对其正常学习生活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经济困难时,学校给予的应急性困难补助。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此外,学校设立爱心大礼包、返乡交通补贴等临时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三、社会奖助

社会奖助学金是由出资方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或奖励在校学生,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具体项目,以捐赠方的意愿为准


1.暖阳奖学金

本着回馈母校、弘扬公益精神,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蔡卫东校友在我校捐资设立暖阳奖学金。

评选情况4000元/名25人。

2.江苏福彩爱心助学

为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扶危济困的社会作用,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宗旨,传播“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的福彩文化,着力解决贫困学子学费难、生活费难的问题,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会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

受助对象: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受助对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较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资助金额:受资助对象可获得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3.奋进奖学金

“奋进奖学金”是由江苏银行捐赠,并在全省组织开展的助学项目。用于每年奖励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他们成长成才、回报社会。

申请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名额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4.燕宝奖学金

宁夏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为支持鼓励宁夏广大青年学子树立远大志向,完成学业,更好的建设家乡、报效祖国,对户籍在宁夏范围内考取全国600余所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新生实施每人每年4000元,根据学制连续奖励,直至完成本科学业的全覆盖资助计划。

5.重症困难学生救助基金

为帮助身患重症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渡过难关,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筹措设立了“南京财经大学重症困难学生救助基金”。凡是患有重症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六种),在治疗过程中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较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南京财经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救助申请。

6.其他社会奖助学金(含院级)

约200余人,具体人数和评定标准以捐赠方要求为准。

 

四、学生自助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每学年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700余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每月满勤报酬为480元至640元。勤工助学岗位每学期初申请一次,勤工助学劳动报酬一般按月结算。

 

版权所有 © 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电话:025-86718692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