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
2.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工作;负责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宣传、新生录取、迎新接待等工作。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招生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招生计划的落实。
5.负责学校远程网上录取人员的选派、培训及录取现场的组织工作。
6.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制订,组织和指导各学院进行就业政策的宣传、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协议的签办、毕业生的派遣及档案寄发工作。
7.组织协调全校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各学院就业指导计划、毕业生教育计划的制定及落实,统计分析各学院就业情况。
8.加强与各地就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收集需求信息,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9.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指导;负责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
10.会同教务处、校团委做好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11.负责学生管理文件的制订、执行、检查工作,协助各学院做好学生管理、教育和年级鉴定、毕业鉴定工作。
12.负责组织、检查各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审定工作。
13.协调各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行政违纪、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学生行政违纪处分的审批及起草处理意见工作;负责受理学生申诉相关事宜。
14.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安排及学生酬金的审批工作。
1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活动;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安排。
1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事务中心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工作的来信来访;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要,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不断加强学生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
17.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学院学生奖惩、贷款、困难补助等档案的管理,做好部门的文书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8.负责制订辅导员考核办法,协助指导各学院做好辅导员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全校“优秀辅导员”的评审。
19.会同人事处、各学院做好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及考核工作。
20.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
21.组织开展全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及指导工作。
2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院综合考评工作。
2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