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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目标管理办法

时间:2013-06-18   来源:   点击:

南财大学字[2012]11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目标管理办法

(试   行)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公寓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逐步建立学生公寓目标管理体制,使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目标管理评分办法

学生公寓的安全、文明、卫生和有无违章行为为公寓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分室内卫生和个人文明行为两类,室内卫生又分为室内个人卫生和值日生卫生。每位同学每学期得分含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基数为500分,评分按下列计分细则逐项倒扣;附加分基数为0,评分按评分细则逐项累加。

(一)基本分计分细则

1.室内卫生

1)值日生卫生

寝室未排值日表,扣室长20分;值日生不打扫寝室卫生每次扣20分,值日不负责,达不到卫生标准,按以下内容逐项每次扣5分,直至扣满20分。

①值日生将垃圾堆放在走廊或室内;

②阳台有垃圾、积水,物品摆放不整齐;

③大厅内茶几、凳子摆放零乱不整齐或布满灰尘;

④盥洗室口杯、牙刷摆放不整齐、毛巾乱挂且责任不明确者;

⑤寝室门、防盗门有污渍;

⑥玻璃、门头及窗户有灰尘;

⑦盥洗室水池脏或地面有积水、垃圾;

⑧厕所未冲洗或地面有垃圾。

2)个人卫生

①起床以后,被子未叠每次扣10分;

②床上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5分;

③床架周围乱挂衣物每次扣5分;

④床下鞋子摆放不整齐每次扣5分;

⑤小室内个人垃圾篓乱放每次扣5分;

⑥个人书架、放物架和桌子上物品摆放零乱不整齐,每次扣5分;

⑦随地吐痰,每次扣5分;

⑧电话、电脑、卫生洁具及其他物品未按要求摆放,每次每项扣5分;

⑨向公共楼道、公寓外乱扔垃圾,每次扣10分;

⑩向下水道、水池乱扔果皮等异物,造成管道排水不畅或堵塞,每次扣10分;责任不明,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5分;

2.个人行为

1)私自调换寝室房间或床位,每次扣30分;

2)私自调换、拆卸门锁,每次扣50分;

3)故意不挂床卡或床卡无照片者,每次扣10分;

4)擅带异性入寝室,每次扣50分;擅自留客住宿每次扣50分;

5)乱拉电线、私自安装插座和灯头,每次扣2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10分;

6)在公寓楼内焚烧纸张杂物,每次扣30分;

7)在公寓楼内用煤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等自炊,每次扣5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20分;

8)带饭、菜、酒等入宿舍,每次扣10分;

9)在公寓内乱涂乱画、乱张贴,每次扣20分,责任不明,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

10)酗酒、赌博、打架每次扣50分;

11)在寝室内抽烟、乱扔烟头每次扣20分;责任不明,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

12)不按管理站要求摆放篮球、足球、排球等,每次扣5分;

13)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每次扣10分;在公寓内不得打麻将,违反者每次扣30分;

14)不按时归宿要登记,学生不出示证件、不登记或登记虚假信息,一经查出,每次扣30分;翻越公寓栏杆,每人每次扣50分;

15)擅自夜不归宿者,每次扣100分;对冒名顶替者,每次扣100分;

16)行为不礼貌、不文明或说粗话、脏话、不服从管理人员和执行工作的学生干部的劝告而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每次扣2050分;

17)抛砸瓶子、杂物、起哄、闹事的,每人每次扣3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10分;

18)在寝室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等违章电器,点蜡烛等明火的,每次扣5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20分;寝室无人在时,使用电器的插头不拔,每人每次扣10分;

19)在公寓内从事招工、招聘、电影包场、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每人每次扣30分;

20)破坏公寓和寝室内公物、除依照有关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2080分;

(二)附加分计分细则

1. 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公寓文化创建活动的寝室,经学生处认定和批准后,寝室所有成员均加5分;如为个人参加者,每人每次加10分。

2.凡积极参加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的寝室,寝室所有成员均加5分;如为个人参加者,每人每次加10分。

3.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参与奖(或鼓励奖)的寝室,寝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15分。

4.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奖三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15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20分。

5.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二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20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30分。

6.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25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40分。举办个人书画等方面展出加40分。

7.组织活动的宿管会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

8.每学期室长以上的学生社区干部,按人数的30%进行评比,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每学期给予一次性加20-30分。

9.对具有拾金不味、见义勇为等高尚行为的学生,视情节给予10100分加分。

10.对发现违纪行为能及时汇报的学生,经确认后加1050分。

11.协助管理站查房,每人每次加5分;协助管理站出谋划策的学生,一经采用每人每次加10分;协助管理站美化布置的学生,每人每次加5分;协助学生公寓检查考核的学生,每人每次加5分。

12.其他经学生处认定和批准的加分。

二、计分方法

按照计分细则,每学期考核的个人卫生和个人行为的扣分及附加分累计到个人,采取扣、加分的方法,统计学期内总分。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各管理站对扣分、加分情况予以定期公示。凡加分的活动项目和计分标准,各管理站拟定计划并报学生处审批,同时将加分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三、计分依据

(一)管理站日常检查记录;

(二)管理站日常工作记录;

(三)管理站文化活动记录;

(四)各学院日常抽查记录;

(五)学生处日常抽查记录;

(六)校宿舍管理委员会文化活动记录。

四、评优标准

为充分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宗旨,每年9-10月份在学校开展一次“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寝室文明标兵”、“寝室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如下:

(一)文明示范寝室: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4%确定,基本要求为:寝室学年人均分为1100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二)文明寝室: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30%确定,基本要求为:寝室学年人均分为1000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三)文明标兵: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1%确定,基本要求为:学年个人得分在1200分以上;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四)先进个人: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5%确定,基本要求为:学年个人得分在1100分以上;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得“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并分别按照50/人、15/人的标准颁发奖品,以资鼓励。

(二)学校对获得“文明标兵”、“先进个人”的先进同学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按照100/人、40/人的标准颁发奖品,以资鼓励。

(三)学生个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等奖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处罚办法

一学期累计个人得分在350分以下或学年累计个人得分700分以下者,以及学期人均得分400分以下或学年人均得分800分以下的寝室,将责令其整改,同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通知其家长。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

 

 

主题词:学生公寓  目标管理  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4月5

(共印60份)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外出请假申请单

 

               学院/老师:

本人系               专业            班学生,学号               ,住    号(舍)管理站            房间    床,现因                       需请假     天(在外住宿     夜)。离校时间                时,拟定返校时间                时,联系方式                 ,请予批准。

 

申请人:            

               

 

………………………………………………………………………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外出请假审批单

 

经审核,同意                     学院               专业                      同学外出                    的申请,请假     天(在外住宿         夜),离校时间                 时,拟定返校时间                时。请前往         号(舍)管理站备案,并在返回后及时销假。

 

审批人:            (签章)

 

审批单位:          (盖章)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外出请假销假单

 

                老师:

                学院           专业                同学已于              时(按时 / 超假)返回学校,请予销假。

 

 

     幢(舍)公寓管理站(盖章)

 

管理人员签名:                

 

                

             

……………………………………………………………………………

 

备注:

1.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学生请假1天以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辅导员同意;1天以上5天以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5天及5天以上,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2.本单一式三联,请假申请单由学院或辅导员保留,手续完备的审批单由学生携床卡一并交公寓管理站保留,销假单用于学生返校后领回床卡并由管理站签字向审批人或审批学院销假。

3.所有签名须由经办人签字,由他人代写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涉及的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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