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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慈善总会超市助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12-1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省教育厅、省慈善总会将联合开展超市助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省教育厅与省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的超市助学项目,选择20所在宁高等院校,与学校内承担助学任务的“教育超市”或学校指定的现在较成熟的商业超市合作,以发放“爱心助学券”的形式资助困难学生日常生活费用。“爱心助学券”经项目合作超市认可,由省教育厅、省慈善总会统一发放,受助学生可凭该券到学校指定超市领取与面额等值的生活、学习用品。

二、项目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人。我校总计资助金额为8.4万元(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1、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已获资助及所分配的名额确定资助名单。

2、学院填写《江苏省慈善总会超市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汇总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11219(周一)上午十一时前通过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发至资助中心刘老师。

3、学校将各学院名单汇总报送至省慈善总会。

四、“爱心助学券”的发放

 学校收到省教育厅下发的“爱心助学券”并加盖“南京财经大学校产处”印章后发放给各学院。各学院尽快把“爱心助学券”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生在所在校区“教育超市”使用(福建路校区为星际超市)。同时,各学院将由各受助学生领款签名的《江苏省慈善总会“爱心助学券”发放登记表》(见附件3)报资助中心刘老师,由资助中心统一报送省慈善总会。

五、有关要求

1、学院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对象,并将超市助学项目与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定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受助学生遴选和“爱心助学券”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的资助。

2、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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