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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1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2011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告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申请对象:江苏省籍的非毕业班学生

二、各学院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除表格里已经填写或特别说明不需要填写的栏目外,其余栏目必须填写,不能空白,否则无法录入江苏省资助系统。请各学院抓紧时间采集信息,以免延误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各学院对已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照资助优先、应贷尽贷原则,结合学生处下达的额度(见附件2),初定贷款学生名单和贷款金额,认真填写《2011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517(周二)前将附件3上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审核完毕,将审核情况通报各学院,由各学院安排专人分别将统招、民办贷款学生信息输入到“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于525日前通过系统上报学校审核。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系统信息,对于录入不合格的发回各学院重新录入,待全部合格后,统一上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南京财经大学用户名为:320002100,如经济学院统招录入为320002100-00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用户名为:320002200,如会计学院民办生录入为320002200-001。(此处用户名仅用来举例,录入时以实际用户名进入)

五、经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打印《贷款证明》及《申请审批表》交学生本人,告知其须备齐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待教育厅公布贷款办理时间,及时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其父母,需携带身份证)携带以上材料到生源地指定地点签署助学贷款合同。

六、学生于9月份开学后两周内将生源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交所在学院学工秘书或辅导员,由学工秘书统一到学生处办理回执手续。

七、各学院将办好的贷款回执单交给学生本人,由其尽快以挂号信或EMS等形式寄送至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

八、贷款金额到学校帐户后,学生处将贷款已到账的学生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电子档案;同时协同财务处核对清扣学生欠费,并及时将余额返还给学生。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年度贷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切实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

 

附件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附件22011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分配表

附件32011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1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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