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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通知

时间:2006-10-16   来源:   点击:

为了贯彻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积极努力和银行大力支持下,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

为保证我校2006-2007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6)无不及格和重修课程。

二、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额不得高于6000//年。

三、贷款需准备材料 :

(一)借款人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2)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申请书(原件)

4)学生证(复印件两份)

5)成绩单{030405级学生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06级学生提供高考总分证明(证明自行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填写,院、系确认盖章)}(原件)

6)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说明书自行从学生处网站下载,院系填写并签字、盖章)(原件)

7)困难学生证明(出具证明级别:农村为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城区为街道办事处或以上民政部门)(原件)

8)南京工商银行存折(银行提供)

(二)见证人一(老师)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三)见证人二(学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四)银行贷款资料(银行提供)

1)借款借据

2)借款合同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贷款承诺书

(五)银行办理牡丹学生卡(银行提供)

牡丹学生卡申请表

请各院系将此通知迅速传达到每位学生,要求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尽快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表格自行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上交院系(去年办理过贷款的学生因已填写过此表,基本信息已存在,故此次无需再填表)。各院系需依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文件要求及贷款申请条件,对申请贷款学生逐一审核,确保贷款学生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并根据学生填表内容,于1020日前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输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表格留各院系保存。

同时请各院系督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尽快准备贷款所需其它材料,将准备的(一)、(二)、(三)类材料按以上文件顺序排列(不要装订)放入国家助学贷款档案袋内(档案袋由各院系于1030到学生处领取),并通知贷款学生务必按《2006-2007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表》(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手续。

上一条:2006-200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表

下一条:2005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高考总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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