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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我校优秀学生参加“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03-14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16号)要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决定组织推荐我校优秀学生参加“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每学院至多推荐一名参选人。参选人为我校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2、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1年;

4、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宋体,四号,单倍行距);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5、报名表及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316日上午10:00之前报送学生处秦韶华老师。同时,通过奥蓝系统发送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以及电子照片及视频材料等。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院范围内组织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申报;应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橱窗、宿管站张贴栏等宣传媒介介绍活动相关信息,扩大活动影响。 

 

附件一:《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                                                                下载

附件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载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

20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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