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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4-29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学风建设任重道远,贵在持之以恒。自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学风建设进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以来,我校学风状况已趋好转。但无故旷课、迟到、课堂纪律不佳等现象依然存在,“向学、乐学、善学”的学风仍待继续培育,仍需严格的纪律检查以保障,灵活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引导,集中深入地开展学风建设。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风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的规定,学校学工部(处)决定于5666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校学风领导小组

成立以董新华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团委、保卫处、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校学风领导小组。校学风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董新华

  员:杨    张阳军      孙丹兵  崔新有  胡荣华  奚国泉  张圣兵          张金龙  安建华  常根发  陈益茂  肖 辉  柳岸青  龚建勤  姚学峰      周晓飞  程 利  周亚芳  吴正浩  武华清  刘浩  陈蓉蓉  唐福元

校学风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兼任校学风督导员职务,按照《细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2、校学风督导小组
    
组长:张阳军
    
成员:学生处相关人员及各院(系)学工秘书  

3、院(系)学风督导小组

各院(系)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专职学工干部、辅导员和学生骨干参加的院(系)学风督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院(系)学风督导小组成员须配合校学风领导小组、校学风督导小组的工作安排。

4、以上组织的成立、职责权限及人员聘任等须严格按照《细则》要求施行,院(系)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名单于55上午1000之前报学生处。

二、工作方案

1、筹划准备阶段42955

各院(系)须按学校的统一部署制定详尽的学风督导及主题建设方案。方案须有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性。具体方案于55下午1500之前通过奥蓝报送学生处。

55前,各院(系)要召开学风建设动员大会,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大力营造学风建设月的氛围。

2、具体实施阶段5666

各院(系)依据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开展工作。

三、工作重点

1、学风检查与督导

①院(系)专项检查

负责部门:各院(系)学风督导小组

工作内容:上课的出勤、课堂纪律、宿舍纪律等。各院(系)学风督导小组要坚持每天到本院(系)教室或宿舍进行检查,可以采取全面检查或者抽查的形式,重点检查迟到、早退、旷课和未关闭通讯工具及在宿舍玩游戏、看电视、打牌等,如发现上述行为,必须当场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备案。根据第一学期工作开展情况,此项检查结果由院(系)汇总存留,不需上报学生处。

各院(系)辅导员听课情况汇总表须于次日1000之前通过奥蓝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听课情况必须真实、详尽,附有任课教师签字、联系方式,以便事后核查,保证公平、公正。

②督导与抽查

负责部门:校学风督导小组

工作内容:校学风督导小组负责对各院(系)的学风督导小组的工作实施指导,对各院系的班级、宿舍等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情况和各院(系)的检查情况汇总后于检查次日上午1000前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公布,每隔一周定期公布院系到课率排名。

 2、主题教育

①学校主题:“迎奥运,树新风”-公德实践教育

指导部门:校团委、校学风督导小组

负责部门:各院(系)分团委、学风督导小组

工作内容: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作为公民应有的品德操守。公德教育与我校一直提倡的养成教育一脉相承,是养成教育的重要基础。各院系应借“迎奥运,树新风”之机,结合《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大力进行公德实践教育,力促学生身体力行,消除校园不文明现象,让学生树立公德意识及责任感。

②院(系)主题:各院(系)须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学生实际情况,自主设立院(系)学风建设主题。要求主题鲜明,切合院系实际,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有利于学风的改进。

院(系)主题须于55之前与学风建设方案一起通过奥蓝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

五、工作要求

学风建设月是我校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院(系)学风督导小组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务必充分发动学生的主体性,确保建设目标的达成,以促进学风建设迈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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