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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目标管理办法 (试 行)

时间:2012-03-14   来源:   点击: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公寓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逐步建立学生公寓目标管理体制,使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目标管理评分办法

学生公寓的安全、文明、卫生和有无违章行为为公寓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分室内卫生和个人文明行为两类,室内卫生又分为室内个人卫生和值日生卫生。每位同学每学期得分含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基数为500分,评分按下列计分细则逐项倒扣;附加分基数为0,评分按评分细则逐项累加。

(一)基本分计分细则

1.室内卫生

(1)值日生卫生

寝室未排值日表,扣室长20分;值日生不打扫寝室卫生每次扣20分,值日不负责,达不到卫生标准,按以下内容逐项每次扣5分,直至扣满20分。

①值日生将垃圾堆放在走廊或室内;

②阳台有垃圾、积水,物品摆放不整齐;

③大厅内茶几、凳子摆放零乱不整齐或布满灰尘;

④盥洗室口杯、牙刷摆放不整齐、毛巾乱挂且责任不明确者;

⑤寝室门、防盗门有污渍;

⑥玻璃、门头及窗户有灰尘;

⑦盥洗室水池脏或地面有积水、垃圾;

⑧厕所未冲洗或地面有垃圾。

(2)个人卫生

①起床以后,被子未叠每次扣10分;

②床上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5分;

③床架周围乱挂衣物每次扣5分;

④床下鞋子摆放不整齐每次扣5分;

⑤小室内个人垃圾篓乱放每次扣5分;

⑥个人书架、放物架和桌子上物品摆放零乱不整齐,每次扣5分;

⑦随地吐痰,每次扣5分;

⑧电话、电脑、卫生洁具及其他物品未按要求摆放,每次每项扣5分;

⑨向公共楼道、公寓外乱扔垃圾,每次扣10分;

⑩向下水道、水池乱扔果皮等异物,造成管道排水不畅或堵塞,每次扣10分;责任不明,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5分;

2.个人行为

(1)私自调换寝室房间或床位,每次扣30分;

(2)私自调换、拆卸门锁,每次扣50分;

(3)故意不挂床卡或床卡无照片者,每次扣10分;

(4)擅带异性入寝室,每次扣50分;擅自留客住宿每次扣50分;

(5)乱拉电线、私自安装插座和灯头,每次扣2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10分;

(6)在公寓楼内焚烧纸张杂物,每次扣30分;

(7)在公寓楼内用煤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等自炊,每次扣5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20分;

(8)带饭、菜、酒等入宿舍,每次扣10分;

(9)在公寓内乱涂乱画、乱张贴,每次扣20分,责任不明,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

(10)酗酒、赌博、打架每次扣50分;

(11)在寝室内抽烟、乱扔烟头每次扣20分;责任不明,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

(12)不按管理站要求摆放篮球、足球、排球等,每次扣5分;

(13)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每次扣10分;在公寓内不得打麻将,违反者每次扣30分;

(14)不按时归宿要登记,学生不出示证件、不登记或登记虚假信息,一经查出,每次扣30分;翻越公寓栏杆,每人每次扣50分;

(15)擅自夜不归宿者,每次扣100分;对冒名顶替者,每次扣100分;

(16)行为不礼貌、不文明或说粗话、脏话、不服从管理人员和执行工作的学生干部的劝告而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每次扣20—50分;

(17)抛砸瓶子、杂物、起哄、闹事的,每人每次扣3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10分;

(18)在寝室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等违章电器,点蜡烛等明火的,每次扣50分。责任不明确,所在寝室成员每人扣20分;寝室无人在时,使用电器的插头不拔,每人每次扣10分;

(19)在公寓内从事招工、招聘、电影包场、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每人每次扣30分;

(20)破坏公寓和寝室内公物、除依照有关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20—80分;

(二)附加分计分细则

1. 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公寓文化创建活动的寝室,经学生处认定和批准后,寝室所有成员均加5分;如为个人参加者,每人每次加10分。

2.凡积极参加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的寝室,寝室所有成员均加5分;如为个人参加者,每人每次加10分。

3.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参与奖(或鼓励奖)的寝室,寝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15分。

4.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奖三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15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20分。

5.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二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20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30分。

6.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25分;如为个人项目,则获奖个人单独加40分。举办个人书画等方面展出加40分。

7.组织活动的宿管会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

8.每学期室长以上的学生社区干部,按人数的30%进行评比,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每学期给予一次性加20-30分。

9.对具有拾金不味、见义勇为等高尚行为的学生,视情节给予10—100分加分。

10.对发现违纪行为能及时汇报的学生,经确认后加10—50分。

11.协助管理站查房,每人每次加5分;协助管理站出谋划策的学生,一经采用每人每次加10分;协助管理站美化布置的学生,每人每次加5分;协助学生公寓检查考核的学生,每人每次加5分。

12.其他经学生处认定和批准的加分。

二、计分方法

按照计分细则,每学期考核的个人卫生和个人行为的扣分及附加分累计到个人,采取扣、加分的方法,统计学期内总分。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各管理站对扣分、加分情况予以定期公示。凡加分的活动项目和计分标准,各管理站拟定计划并报学生处审批,同时将加分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三、计分依据

(一)管理站日常检查记录;

(二)管理站日常工作记录;

(三)管理站文化活动记录;

(四)各学院日常抽查记录;

(五)学生处日常抽查记录;

(六)校宿舍管理委员会文化活动记录。

四、评优标准

为充分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宗旨,每年9-10月份在学校开展一次“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寝室文明标兵”、“寝室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如下:

(一)文明示范寝室: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4%确定,基本要求为:寝室学年人均分为1100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二)文明寝室: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30%确定,基本要求为:寝室学年人均分为1000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三)文明标兵: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1%确定,基本要求为:学年个人得分在1200分以上;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四)先进个人: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5%确定,基本要求为:学年个人得分在1100分以上;无课程重修;无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得“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并分别按照50元/人、15元/人的标准颁发奖品,以资鼓励。

(二)学校对获得“文明标兵”、“先进个人”的先进同学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按照100元/人、40元/人的标准颁发奖品,以资鼓励。

(三)学生个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等奖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处罚办法

一学期累计个人得分在350分以下或学年累计个人得分700分以下者,以及学期人均得分400分以下或学年人均得分800分以下的寝室,将责令其整改,同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通知其家长。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


上一条: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试行)

下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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